焚猪见真情
佚名〔未知〕
张举,吴人也,为句章令。邑有妻杀夫者,因放火烧舍,称“火烧夫死”。夫家疑之,讼于官。妻不服。举乃取猪二口:一杀之,一活之,而积薪焚之,活者口中有灰,杀者口中无灰。因验尸,口果无灰也,鞠之服罪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张举是吴国人,担任句章县官。这个县有一个妻子杀死了丈夫,趁机放火烧毁自家房屋,谎称丈夫是被大火烧死。丈夫家的人感到怀疑,便将女人诉讼到张举那里。妻子不服罪。于是张举就牵来两头猪:一头杀死它,一头活着时用柴火焚烧,活活烧死的猪口里有灰,杀死再烧的口里无灰。接着将丈夫的尸体进行检验,口里果然没有灰。审讯之后,妻子终于认了罪。
注释
吴:即吴地,今江苏苏州一带。
句章:古地名。
令:县令。
邑:县,当地。
因:趁机。
舍:房屋。
称:谎称。
讼:告状。
举:指张举。
简析
张举是位智慧的官员,面对一起疑似纵火烧夫案,他巧妙设计实验:同时焚烧死猪与活猪,发现活猪口中有灰而死猪无灰。据此检验死者尸体,同样口中无灰,从而揭露了凶手伪造火灾现场的罪行。这篇短文讲述张举以科学的方法断案,展现出他的聪明才智与公正无私。
绝句
佚名〔未知〕
飞云倚岫心常在,明月沉潭影不流。
明月有情应识我,年年相见在他乡。
孝丐
佚名〔未知〕
丐不知其乡里,明孝宗时,尝行乞于吴。凡丐所得,多不食,每贮直之竹筒中。见者以为异,久之,诘其故,曰:“吾有母在,将以遗之。”有好事者欲窥其究,迹之行。行里许,至河旁,竹树掩映,一蔽舟系柳阴下。舟虽蔽,颇洁,有老媪坐其中。丐坐地,出所贮饮食整理之,奉以登舟。俟母举杯,乃起唱歌,为儿戏,以娱母。母食尽,然后他求。一日乞道上,无所得,惫甚。有沈孟渊者,哀而与之食,丐宁忍饿,终不先母食也。如是者数年,母死,丐不知所终。丐自言沈姓,年可三十。